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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團體爭路權 號召車友 18 日起連 2 週上國道

圖片來源:中央社

社群臉書( Facebook )粉絲專頁「 94 要上國道」今天在臉書發起網路活動,宣布要號召全台重型機車, 18 日至 31 日上國道,爭取合法權益,與國際接軌。

交通民間團體「 94 要上國道」今天在臉書以「堂堂正正用路、規規矩矩行車」為名發起網路活動,號召全台重型機車, 18 日至 31 日上國道。

根據發起活動貼文,「 94 要上國道」指出,台灣是 1968 年 11 月 8 日國際道路公約簽約國,是可以依法制發國際駕照的國家,應該以國際規制施行。

據國際道路公約第 25 條內容, 50 c.c. 以上的摩托車即可行駛高速公路是為原則,也就是各式重型機車才可以使用高速公路,另可達台灣高速公路最低安全速限時速 60 公里以上的合法上牌領照摩托機動車輛,是為可行駛高速公路的車種考量。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為「 94 要上國道」活動代表團體之一,負責相關活動的運作。

「 94 要上國道」臉書粉專也明列重機可上國道 5 大原因:

第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 2012 年 7 月 1 日公告 550 c.c. 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高速公路,三讀通過至今已 10 年,全台只開放「類高速公路國三甲」台北聯絡道,真正的國道根本連 1 公里都沒有,嚴重剝奪人民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力。

第 2,法令已通過 10 年以來,交通部以民調為由,不做應有的宣導與相關配套作業,且中華民國目前無以民調施政的法源依據,也非以民調治國的國家,無法接受交通部以侵犯他人自由與違背立法精神的顢頇,傲慢的拒絕提供納稅人道路服務。

第 3, 2002 年恢復進口和發照領牌以來,各大重型機車和路權協會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向政府相關機構陳情,但最終仍因主管機關交通部的推拖不公告,罰款拖吊脅迫不得行駛高速公路,成為世界貿易組織( WTO )中的惡質行為、國際非貿易關稅障礙。

第 4,交通部未做到法令規定的宣導作業,放任使用不同交通工具的用路人任意霸占用路,卻誤導抹黑大型重機的用路情況,讓不同車種用路人間產生對立,內政部沒有保護相對弱勢用路人的對策,直接破壞和諧運行的基礎。

第 5,交通部於 2017 年、 2020 年的兩次「類高速公路」年度檢核與 2021 年南迴改、蘇花改的各項試行檢核,台灣摩托交通公民展現出零 A1 無死亡事故的傲人記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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