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應明訂公費適用對象,衛福部已與專家學者達調整初步共識,適用對象仍在擬定階段,不會單純以年齡劃分,將多方考量重症危險因子,有中醫師建議應納未打 3 劑疫苗確診者。
國內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持續,隨著單日本土個案數增加到萬例以上,衛福部中醫藥司日前邀集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商 「公費 COVID-19 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盼調整公費清冠一號適用對象,以利公費預算更完善運用。
衛福部中醫藥司長黃怡超今天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7 月 4 日會議中,經過一番討論後,已和與會的專家、學者達成初步共識,認同不論西藥或中藥,只要是公費給付藥物就應該制訂明確適用對象。至於新版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指引方案仍在作業中,不排除會參考口服抗病毒藥物。
黃怡超重申,新版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絕不會如外界所言簡單以「年齡」劃分, 13 至 64 歲確診者不一定只能自費購買,訂定未來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同時會將年齡以外的重症危險因子納入考量。
至於外界關心的新版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何時上路,黃怡超表示,由於公費適用對象仍在擬定階段,需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拍板才算正式定案,日前指揮中心推估的 7 月暫不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時程推估合理,但新制準確上路時間未定,以目前作業進度推算,應不會 7 月中旬倉促上路。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說,除了醫院確診者,自 4 月 18 日開放居家照護輕症者可公費使用清冠一號後,當時雖有優先適用對象,但沒有限縮公費對象,已累計多達 9 萬多人次的確診者使用過清冠一號,療效有目共睹,尤其清冠一號沒有明顯副作用或交互作用,不應該完全改為自費。
柯富揚表示,認同公費給付的清冠一號應有明確適用對象,雖然可參考西藥,但不能只按照抗病毒藥物給付,中醫與西醫是兩種思維的醫學,同意新版公費對象不可僅以年齡區分,建議納入慢性肝病、腎病、免疫系統不全等慢性病或重大傷病確診者,甚至應該將未打滿 3 劑疫苗確診者納入。
另外,柯富揚提到,雖然現在北部疫情已逐漸趨緩,但中南部疫情仍在,中南部確診者正是需要使用清冠一號階段,若在此時重新公告新版公費適用對象,「是否有必要雨中收傘,需要審慎評估」,建議新制上路、推動時間點應該往後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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