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原住民籍笛布斯.顗賚等 10 名議員今天發布共同聲明表示,6 月 28 日憲法法庭釋憲案,反對平埔族直接納入平地原住民,建議設置委員會方式較符合實際且避免反向歧視。
推動平埔(西拉雅)族正名,律師萬淑娟等 112 人主張應將平埔族身分如平地原住民案,6 月 28 日憲法法庭將舉行言詞辯論。
花蓮縣原民籍議員共同聲明指出,族群自我認同應受保障,身分是與生俱來,非統治者賦予的恩賜,故任一族群之自我認同均應給予尊重,尤其在憲法肯定多元文化及宣示各民族一律平等,及具有內國法效力之兩公約均闡明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並得據此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下,對於具有血緣、淵源及自我認同,表示自己為一民族者,均應給予尊重及承認。
自我認同與制度保障為不同概念,應分別處理,不能混為一談;法定原住民因近代的武力征服,失去資源及領域,其結構弱勢地位不易改變,需以積極平權措施實現真平等。
平埔族因文化同化及民族融合,並無類似法定原住民因生存壓迫造成弱勢結果,不宜逕行納入現有原住民族享受相同的優惠措施。
因此,可行的方案為兼顧民族自決及避免反向歧視產生,考量平埔族生活型態與其他非原住民幾無差異,平埔族群之自我認同,與賦予平埔族某種優惠措施並創設制度性保障,應分別處理。
借鏡客家族群模式,設置平埔族群基本法建立制度性保障,並於行政院設置平埔族委員會統籌辦理平埔事務,其相關的優惠措施與保障制度另訂,相較於直接套用現有的原住民族政策,應較符合實際需要並能避免反向歧視發生。
花蓮縣議會平地原住民 7 人,山地原住民 3 人共 10 人連署發表聲明,領銜的笛布斯.顗賚指出,因是聯合聲明,所以只能提出一個共識,有些議員的觀點不是完全一模一樣,有各自表述的空間。
笛布斯.顗賚補充,截至 2021 年底,台灣原住民人口數為 58 萬 758 人,其中平地原住民為 27 萬 1606 人,山地原住民為 30 萬 9152 人;4 年前內政部以自日治時期至現今的戶口名簿推估平埔族至少 107 萬人,預估平埔族人數是現今平地原住民人口數的 4 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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