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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想復合恐嚇放火燒車點汽油彈 遭依跟騷法羈押

圖為犯案現場。(警方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陳姓男子為與陳姓前女友復合,竟傳訊「不接我電話就放火燒車」,陳女嚇到報案,陳男落網,過幾天又不顧陳女保護令,恐嚇點燃汽油彈,被逮後羈押,成南投首起跟騷法羈押案。

跟蹤騷擾防制法為防制性別暴力最重要一塊拼圖,6月1日正式施行上路。南投縣一名 32 歲陳姓男子與 46 歲陳姓女子因個性不合分手,不料陳男6月1日以通訊軟體傳送「若不接我電話,要到妳家放火燒車」等恐嚇訊息,並打數十通電話騷擾,還在工作場所外長時間盯梢。

陳女不堪其擾,向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報案,由於跟騷法剛正式上路,警方受理陳女報案後,立即依規定製作筆錄並通報系統,縣警局長黃永志得知,除指示積極查處並強調確保被害人安全,警方除在陳女住處設置巡邏箱加強巡邏,也清查陳男可能投宿旅店。

埔里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帶回陳男詢問並送達書面告誡,因雙方先前已有家暴案,陳女提出保護令聲請但待審理,警方考量陳女有受暴力急迫危險之虞,另依職權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禁止陳男對陳女實施身體、精神騷擾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

不料陳男6月7日再次前往陳女住處,持打火機意圖點燃自製汽油彈恐嚇,並破壞監視錄影設備後離去,陳女再度報案,警方隨即報請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6月8日晚間遠赴新北市八里區拘提陳男到案,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跟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聲押陳男獲准,成為跟騷法施行後南投縣首起羈押案例。

黃永志指出,一廂情願、過度追求行為不是愛的表現,可能觸法,也會收到警方書面告誡與法院保護令,南投警方將持續強化執行跟蹤騷擾防制相關作為,民眾若遇跟蹤、騷擾行為,盡可能不要落單,將相關過程錄音、錄影並報案,讓員警第一時間介入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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