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 303 大停電事件,無黨籍立委黃國書今天說,現在啟動刑事偵查,台電有無掌握蓄意破壞的事證。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檢警單位調查中,政府完全尊重,不能介入;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沒有掌握這樣的事證。
立法院今天邀請蘇貞昌就「 0303 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黃國書質詢,行政院是否支持地檢署啟動刑事偵查等問題。
蘇貞昌說,這起事故是故意還是過失,檢警單位調查中,政府完全尊重,也沒有干預,而且這起事件是由檢警主動調查,行政院沒有去要求及命令、干預,此調查也是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不能也不該介入,更何況行政院也沒有介入。
不過,蘇貞昌表示,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因為一個錯誤,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後續要加強重要基礎設施、員工的訓練考核與機制等,做好雙重防護。
蘇貞昌在專案報告時指出, 303 大停電在台電公司人員責任方面,除董事長與總經理請辭照准外,副總經理以下,含總公司主管處、興達電廠主管及相關操作人員等,均已依照責任輕重,進行相應懲處。
他說,台電公司已修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員獎懲標準適用要點」,並於 28 日發函公告,日後如有因未依操作程序執行或人為疏失而造成重大事故或致公司重大損害者,將最高給予一次記兩大過並予免職或解僱處分。
蘇貞昌說,從這次事故也可看出,台電公司跨單位協調及員工專業訓練仍有不足,已責令經濟部要求台電公司提高電網管理層級,督促做好橫向與縱向聯繫,也要持續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及主管人員的專業與職能訓練,提升其風險意識,尤其是對執行停電、復電等操作程序,更要落實每項動作都務必嚴格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並經雙重確認始得為之,以防杜故意破壞或疏失情事發生。
此外,黃國書問到,台電有沒有掌握蓄意破壞的事證;王美花說,沒有掌握這樣的事證;至於產業的損失,王美花說,台電對於停電造成的不方便,在相關規定中,都有參考國際機制,是用定額或用比例方式(補償),台灣的方案跟所有國家比較,其實都還相當,有時候甚至會比較好一點。
對於各產業受創,該不該補償的問題,王美花說,目前按照電價打折的機制來執行。
有關電價是否調漲,蘇貞昌說,電價審議委員會將從多方面來考量,有結果會對外公布,行政院現在不宜表示態度來干預;行政院對於如何穩定民生物價,一直用心用力,例如昨天宣布對於大宗物資進口關稅減免本來到4月底,現在延長到6月底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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