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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食品改標賣賺百萬 業者緩起訴繳320萬處分金

圖片來源:中央社

從事中藥和香料加工的高雄興中華公司涉將6項過期食品打印新有效日期重新包裝再賣給下游,初估牟利約 154 萬元。雄檢考量業者犯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但須繳 320 萬處分金。

高雄地檢署今天指出,審酌高雄興中華公司負責人 50 歲黃姓男子、以及興聯發公司負責人黃男妻子 42 歲林姓女子、公司2名員工落網後坦承犯行,且配合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將過期產品回收銷毀,堪認犯後態度良好。

雄檢偵結後,認為除了黃男有酒駕前科外,其餘涉案人士都沒有前科,可認為是一時失慮觸法,且因4人犯後態度良好,據此處分4人緩起訴2年,但總共須向公庫繳納新台幣 320 萬元處分金。

雄檢緩起訴書指出,位於高雄三民區的高雄興中華和興聯發公司主要從事食品、中藥及香料加工等販售為業,但黃姓夫妻卻指示雇用的2名行政人員,將逾期的食品打印新製造有效日期重新包裝,再販售給數十家不知情下游業者。

檢方調查,逾期2到4年產品包括金棗八仙菓 1952 包(每包 50 元)、花椒油 242 桶(每桶 85 元至 1000 元不等)、純菜油火鍋底料 8653 包(每包售價 44 至 80 元)、來一坨火鍋底料 3127 包(每盒 105 元至 150 元)、十三香 448 公斤(每公斤 360 元至 700 元)、紅薯粉絲 844 包(每包6至 10 元)等6項食品,初估不法所得約 154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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