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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提案修法 新增親職假與津貼

圖片來源:中央社

改善台灣少子女化情況,創造友善育兒環境,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吳玉琴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提案修法新增「親職假」,在性平法中明訂雇主不得拒絕親職假請求,或為其他不利處分;就業保險法新增親職假津貼規定。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右4)、吳玉琴(右3)、洪申翰(右2)、范雲(左3)偕同托育政策催生聯盟8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提案修法新增「親職假」,在性平法中明訂雇主不得拒絕親職假請求,或為其他不利處分;就業保險法新增親職假津貼規定。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委林淑芬、吳玉琴、洪申翰、范雲偕同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簡稱托盟)上午召開記者會修法新增親職假,分別修正就業保險法草案,新增「親職假津貼」規定;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親職假」,與會者高喊「修法新增親職假,我要工作,也要做爸媽」口號。

親職假修法 4 重點:1、延長使用期間,親職假於子女 0 到 8 歲可使用;2、縮小請假單位,親職假可以「小時」或「日」依需求使用;3、給家長多一個請假的選擇,「親職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給假合併計算,共用 6 個月津貼給付;4、親職假需 10 天前預先排假。

托盟發言人黃喬鈴說,托盟在網路發起新增親職假連署行動,已累積 2415 份。雙薪育兒家庭深陷工作、家庭蠟燭兩頭燒,現在制度缺乏育兒有薪假,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愈難請領,甚至只能用到孩子滿 3 歲以前,無法有效回應家長的育兒需求,以致於媽媽可能犧牲自己的職涯,或是父母犧牲自己的員工特休假、事假,甚至是長輩的退休時光。

吳玉琴說,因應少子女化的勞動法制修正上缺少一塊重要拼圖,即是以小時為單位的有薪親職假,這次修正重點讓8歲以前的父母可以請假,請假日數與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不得逾 2 年;請假須於 10 日前預先排定未來 3 個月內的請假;一次最多連續 5 日,一個月最多 10 日;以日計算、一日最多 4 小時。

林淑芬表示,政府近期推出提高育兒津貼,這項說法對短期催生有效,就國際經驗來看,長期是無效的,育嬰假的改革男性也可請領,但這樣的改革做一半,有一種看得到、吃不到的感覺;台灣也有家庭照顧假,但家庭照顧假是無薪,一個沒有好配套的家庭照顧假對雙薪家庭而言是一個衝擊。

她說,對雙薪家庭而言,要繳房貸,一旦孩子有狀況,請家庭照顧假沒有薪水很辛苦,對雙薪家庭而言,家庭照顧假一樣是看得到、吃不到,整個體制都不友善,台灣自然走向一胎化。她認為,照顧小孩也需要喘息,希望在照顧小孩這件事情,國家能夠盡量建構一個友善的制度,而不是讓勞工跟雇主去爭執、解決。

托盟表示,新增親職假連署活動中,召喚出許多父母的育兒心聲,有媽媽為了提早下班接小孩,被扣薪、考績評比受影響、曾經為了接小孩太趕出車禍、心真的很累。

有位準備懷孕的連署者說,要兼顧工作與家庭確實很困難,但能夠擁有不捨棄任一方面的權利是應該被保障的。未來她會與伴侶討論輪流運用親職假,讓雙親都能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不缺席、甚至平等的參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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