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 2 級至 2 月 7 日,考量國內外疫情持續,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仍須戴口罩,不開放試吃。
因應國際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且國內發生新變異株 Omicron 感染事件,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中說明,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1 月 25 日至 2 月 7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 2 級。
陳時中說,國內須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的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陳時中說,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場合,得免戴口罩。
陳時中提醒,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
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部分,室內空間至少 1.5米/人(2.25 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 1 米/人(1 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防疫措施辦理。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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