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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檢師質疑未領到核酸檢驗獎勵金 籲明確定義

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等27日在立法院舉行「醫檢師苦救疫情,醫院拐彎吃獎金」記者會,質疑補助要點未明確定義為醫檢師,導致醫院挪用檢驗獎勵,許多醫檢師沒領到獎勵,呼籲衛福部明確定義。圖片來源:中央社

衛生福利部訂定公費核酸檢驗獎勵每件至少新台幣 1000 元分配予檢驗相關人員,但醫檢師團體今天質疑,補助要點未明確定義為醫檢師,導致醫院挪用檢驗獎勵,許多醫檢師沒領到獎勵,呼籲衛福部明確定義。

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秘書長陳韋錡、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郭蕢瑩、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雯及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醫檢師苦救疫情,醫院拐彎吃獎金」記者會。

陳韋錡指出,「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中明定,公費核酸檢驗費用每件至少應有 1000 元獎勵分配予檢驗相關人員;但根據工會 10 月發起調查,目前近百名醫檢師沒領到公費核酸檢驗獎勵。

陳韋錡指出,根據調查,部分醫院施壓情況,醫檢師實際領取 300 到 500 元,但多數醫院設有每月獎勵金上限,或是醫院規定加班費和獎勵金只能 2 擇 1 ;衛福部應在獎勵要點中明確定義檢驗相關人員,並修法將 1000 元獎勵金全數留在檢驗部門,且不宜設定獎勵金額上限。

郭蕢瑩表示,疫情期間檢驗量驚人,許多醫檢師每天睡在醫院無法回家,疫情前檢驗獎勵發放不全就時有所聞,但疫情過後醫院卻用更多理由苛扣醫檢師獎勵。

郭蕢瑩呼籲,醫檢師防堵疫情社區傳播功不可沒,檢驗獎勵不應被任意挪用。

劉惠雯表示,醫檢師在醫院長期處於弱勢地位,衛福部今年7月開會檢討檢驗獎勵費用分配原則,認定檢驗相關人員不限於醫檢師,也包含醫院主管、醫師、行政人員,讓各大醫院有理由挪用醫檢師獎勵金或設定獎勵上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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