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座民營 MW 級地熱發電廠今天正式啟用,開發投資金額約新台幣7. 65 億元,發電機組裝置容量為4.2 MW ,預估每天平均發電 6 萬度,至少供應近 7000 戶家庭用電;能源局說,未來將藉此開發經驗加速國內地熱發電推廣。
由經濟部與宜蘭縣政府共同合作的台灣首座民營 MW 級地熱發電廠,今天在宜蘭清水舉辦啟用典禮,副總統賴清德、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出席。
能源局透過新聞稿指出,這座電廠發電機組容量為4.2 MW ,可至少供應近 7000 戶的家庭用電,未來將藉此開發經驗加速國內地熱發電推廣。
曾文生指出,政府已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地熱電能躉購費率,今年度每度 5.1956 元,並推動「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分攤業者投資風險,經費上限可達新台幣1億元,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建構地熱發展友善環境,鼓勵民間持續投入地熱發電設置。
清水地熱電力公司工程師吳承穎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本案開發投資金額約新台幣 7.65 億元,預估每天平均發電 6 萬度。
吳承穎說明,清水廠址為異變沉積岩和板岩組成,液態熱源比例高,適合建置中低溫熱水型地熱發電廠;地熱井深達 1200 至 2100 公尺,熱水平均溫度 150 度,透過熱交換發電後,會再將溫度剩下約 80 度的熱水回注至地下,因此不會消耗水資源;發電廠包含 2 支引水幹管和 1 支回水管。
地熱推動部分,能源局指出,政府已實施相關推動措施,除訂定合理躉購費率外,同時提供階梯式費率,前 10 年每度 6.1710 元,後 10 年每度 3.5685 元,降低業者前期還款壓力;經過跨部會協調,將地熱應實施環評的門檻放寬為 10 MW ,原為0.5 MW ,大幅縮短地熱申設時程。
不只如此,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擴大適用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裝置容量至 2MW ,簡化小型再生能源的申設程序;並設置地熱發電資訊網,公開過去地熱探勘相關文獻圖資,供業者參考。
能源局說,再生能源是台灣必須要走的路,地熱發電的穩定特性,對電力網為獨立系統的台灣而言更是不可或缺;未來將藉由此電廠開發經驗,精進地熱申設程序,並檢討地熱能電能躉購費率,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模式,加速國內地熱發電推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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