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 7 到 11 樓使用執照為辦公室,但實際當住家使用,遭國民黨批市府疏於管理;民進黨駁指 1981 年就有隔間分戶,早期執政國民黨籍市長均有責,別只會打嘴炮。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凌濤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在地人都清楚城中城大樓近年將原本商用樓層改建出租作為住宅使用的情況,不但違法,更造成諸多公安疑慮,但高市府卻行政怠惰,多年來毫無作為。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發言人呂謦煒今天也發新聞稿質疑,市府指 100 年「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頒布後,城中城辦公室便可合法變成住宅而無須公安申報,「把非法行徑合法化,把建築管理責任推卸掉?」
呂謦煒說,民進黨在高雄長期執政,城中城是在 91 年商業設施全面廢棄後才停止申報公安,為什麼市府到現在還要視而不見謝長廷、陳菊、葉菊蘭、陳其邁等民進黨籍市長或代理市長,還想推諉責任?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趙天麟今天發新聞稿反擊指出,城中城大樓 7 至 11 樓在民國 70 年取得使用執照後就有隔間及分戶,非現在才改建,早期執政的國民黨籍市長,從王玉雲到吳敦義都有責任,籲國民黨停止抹黑鬥爭、政治操作。
趙天麟指出,城中城大樓是前市長王玉雲任內時核發使用執照,當時 7 至 11 樓實際作為住宅使用已屬違反法令,後來 100 年頒布「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規定後,始可作為住宅使用。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李喬如也發新聞稿說,城中城是自歷任國民黨市長王玉雲、蘇南成及吳敦義任內即已興建存在的住商混合建物,請國民黨別再卸責,與民進黨一同從法制面著手,而非繼續謾罵及杯葛議事,妄想用「打嘴炮」方式解決問題。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美雅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高雄已歷經民進黨執政 20 多年,期間市府不去改善、管理,如今還要卸責、甩鍋給國民黨,說得過去嗎?不覺得可恥嗎?市府應亟思改善之道,而不是甩鍋給國民黨和住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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