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國中新生家長,不滿學校要求做暑假作業,向市政府提起訴願,並要求懲處校長,市府認為訴願不合法、不予受理。校方表示,暑假作業並非強制,經溝通已獲家長諒解。
桃園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畢業生(現為國中一年級),今年暑假期間接到即將入學的國中來電,要求到校領取暑期作業包,完成後在開學時繳交。學生家長認為學校強迫新生寫暑假作業並不合理,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
教育局今年7月間2度回函該生家長,解釋安排暑假作業的目的,也強調此教材可參酌使用、並非強制,但家長認為回函內容無法讓他信服,進而向桃園市政府提起訴願,並要求懲處校長。
桃園市政府調查後認為,依訴願法規定,本件訴願為不合法,應不予受理;至於懲處校長部分,屬於行政機關應否追究所屬人員應負的責任,訴願人(該生及家長)並無請求行政機關為准駁的權利;如不服本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此案是學校與家長溝通時,因溝通不良產生的誤會;該校所提的新生暑假作業並非強制性,也有要求學校不得以此做為後續在學的評分標準,針對學校向家長解釋暑假作業時的語氣,讓家長感覺到不被尊重的部分,也會再進行加強。
該校校長向記者表示,得知被訴願時很無奈,今年受到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無法舉辦暑期輔導,學校出於善意才安排暑假作業,但並非強制,該家長認為屆時有無繳交作業,會影響學生在校觀感,這部分也有和家長溝通,目前已獲得家長諒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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