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平會對外送平台開鍘,今天宣布經歷 3 次委員會議審議,認為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 foodpanda )不當限制餐廳活動,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除了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台幣 200 萬元罰鍰。 公平會認為, foodpanda 限制合作餐廳於 foodpanda 平台刊登價格必須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以及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第5款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Foodpanda公平會餐廳餐廳活動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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