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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養豬擬10月起 規模須達200頭且3段式污水處理

豬隻示意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今天表示,為防堵非洲豬瘟,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同意 200 頭以上才能繼續廚餘養豬,且此規模才有 3 段式污水處理,預計剩 403 場;9 月底前修正辦法公告,擬 10 月上路。

防堵非洲豬瘟從政府查獲越南走私肉製品入境以來,防線從阻絕於境外,退到廚餘上;為防止走私肉製品透過廚餘養豬爆發疫情,9 月全國暫停廚餘養豬 1 個月。

之後要全面終止廚餘養豬或是有條件執行,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本週要做進一步規劃。

農委會副主委兼應變中心副指揮官黃金城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 200 頭以下養豬場沒有 3 段式污水處理設施,為了趁強化防疫期間整頓養豬業邁向專業化經營,所以規劃 200 頭以上的養豬場才可以持續廚餘養豬;對此,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已經同意,本週還要跟專家討論此規劃。

他並說,對照目前取得環保署廚餘高溫蒸煮檢核許可的養豬場為 676 場, 200 頭以上將剩下 403 場,其餘 274 場,應變中心將在 9 月底前跟業者溝通,若要繼續廚餘養豬,必須擴大規模至 200 頭以上、完成 3 段式污水處理設施,農委會會善用百億養豬基金輔導業者朝向專業化經營改善硬體,不然就不能再用廚餘養豬。

他也說, 200 頭以下養豬場若不要擴增為 200 頭以上,則不能再使用廚餘養豬,否則會被開罰;應變中心會在 9 月底前完成相關法規修正,以利 10 月起上路。

他重申,防疫清查迄今,有 20 多場違規使用廚餘,都是 200 頭以下的小場,環保署也累計清除 1100 多個公開放置收集廚餘的桶子,都是流向這些小場使用;所以這類小場須強化管理,而目前 200 頭以下全國 1400 多場,其中 274 場為廚餘養豬。

農委會畜牧處補充,相關辦法修改可能涉及環保署主管的廚餘再利用相關許可辦法,需要加註 200 頭以上的門檻規定;或是強化畜牧法相關子法有關牧場登記的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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