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眾生養意願,勞工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除產檢次數調高至 14 次,產檢假配合新增2天外,育嬰留停津貼也從6成薪提升至8成,請育嬰留停須提前 10 天預告雇主。
因應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長日前拍板投入新台幣 91 億元經費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增加產檢次數至 14 次等,其中跟勞動部有關少子女化政策,包含放寬育嬰留停規定、工作時間彈性調整、產檢假天數增加以及育嬰留停津貼加碼,相關政策都於7月1日上路。
在小朋友未出生前,家長有產檢需求,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7月1日起從 10 次調高為 14 次,勞動部也修正相關法規,針對給予勞工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的雇主給予薪資補助。
為了鼓勵雙薪家庭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育嬰留停津貼7月1日起也加碼,從原本6成薪資提升至8成,其中6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另外,勞動部也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彈性,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如果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需求也可提出申請,但每次仍不得低於 30 日,且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2次為限,且必須於 10 天前預告雇主,以利雇主人力安排。
至於在彈性工時部分,若是受僱於未滿 30 人事業單位的勞工,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7月起可經勞雇協商,也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