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多位立委今天關心台灣是否跟進。公平會主委李鎂說,這議題涉及廣泛,若有獨占等面向當然是公平會業務,但包括影音、內容、媒體等部分,則需跨部會討論未來方向。
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 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 ),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公平交易委員會 12 日召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廣泛蒐集業界意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賴瑞隆等多位立委均關心政府是否考慮仿效澳洲模式,制定媒體議價法。
列席的公平會主委李鎂說,這個問題本質上為媒體跟平台的商業談判,也是對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思量,牽涉範圍廣泛,在獨占、阻礙競爭等部分當然是公平會的處理事項,但其他包括影音、內容、媒體等,其實需要跨部會想清楚台灣到底要朝什麼方向來做。
負責主持 12 日座談會的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這場座談會是希望蒐集業者意見,作為未來執法依據,會中討論非常多議題,包括本土媒體維護、產業發展甚至是文化多元性,希望能藉此釐清問題面貌,確定角度後,才可以討論後續管理,而各部會都很關心媒體議價法,公平會也不會推諉責任。
陳志民會後受訪時指出,公平會希望能在今年 9 月中到 10 月時提出數位政策白皮書初稿,彙整過去公平會相關研究成果,這份白皮書將代表公平會對數位經濟平台的執法態度,初稿完成後還需要各界指教。
陳志民表示,白皮書雖不具法律拘束力,但代表機關立場,公平會也會依此進行相關案件的調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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