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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主委:核四廠現階段不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長達三十年的核四廠。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官網

核四重啟聲浪再起,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重申,核四建照已在去年到期,若要原地續建,必須滿足多項條件,「現階段(核四廠)不符合原能會安全要求」,若要重啟,至少需時 10 年。

中油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涉及藻礁保育,工商團體籲政府思考重啟核電可能性,前總統馬英九日前也透過臉書表達對重啟核四的想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進行業務報告,並列席備詢。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民進黨立委賴品妤、黃國書、林宜瑾、張廖萬堅紛就重啟核四議題提出質詢。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林奕華、民眾黨立委高虹安、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則詢問核廢料如何處理。

謝曉星答詢時表示,核四廠的興建執照在去年 12 月 31 日到期,若要在原地續建,要滿足多項條件,第一,必須重新申請建照;第二,要進行地質調查;第三,強化核電廠設備;第四,符合核能相關管制法規要求。

他說,「以目前核四廠來看,還沒達到原能會的要求,不符合安全條件」。

核能管制處長張欣說明,核四廠當年在封存時,1號機正在做相關測試,並由原能會審查中,2號機則在興建,換句話說,核四廠在封存時,還沒通過審查。

若核四確定重啟,謝曉星說,他評估至少需時 10 年;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則評估要N+7年。

謝曉星在會中答詢時也指出,台電將在核一廠內新建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在找到永久貯存場址前,依法規可放 40 年,但他會朝 20 年方向努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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