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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頻籲向上海復星買疫苗 民團爆:恐已喪失在台代理權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芋傳媒記者陳柏仰報導)為多元取得國人所需疫苗,衛福部直接向德國原廠 BioNTech 洽購 BNT 疫苗,上週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斯懷則質問陳時中部⻑「為何繞過『大中華區代理商』復星醫藥?」。對此,經濟⺠主連合今(3 日)公布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上海復星醫藥在中、港、澳申請臨床試驗與緊急許可,但該公司在台灣未見作為,復星醫藥恐已喪失在台代理權及履約能力。

台灣公⺠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指出,上海復星與 BioNTech 之修正協議已無台灣!

2020 年 3 月 16 日,上海復星醫藥集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布《關於控股子公司簽署許可協議及對外投資約束性條款書的公告》,內文提到德國 BioNTech 公司授權復星醫藥「在區域內獨家開發、商業化基於其專有的 mRNA 技術平臺研發的、針對 COVID-19 的疫苗產品。」該公告並說明,所謂區域內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台灣,此即為主張復星醫藥擁有 BNT 疫苗在 台灣代理權之論據。

到了 2020 年 12 月 16 日,同樣由復星醫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之《附屬 公司訂立許可協議的進展公告》,說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德國 BioNTech 公司與上海復星醫藥之合約修訂內容,即《許可協議修正案一》。

在《許可協議修正案一》中清楚約定:「有關新冠疫苗產品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的銷售提成(利潤分配)的條款需作如下修訂:

  1. 就由 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成品,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 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 65%及 35%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
  2. 就由 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大包裝製劑,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 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 60%及 40%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成

意即在中港澳地區, 疫苗「成品」銷售所得由復星 65%與 BNT35%分配利潤、疫苗「大包裝製劑」銷售由 復星 60%與 BNT40% 分配利潤,完全沒有提到台灣。

復星醫藥與 BioNTech 關於 BNT 疫苗之《許可協議》。
圖片來源:經濟⺠主連合 提供

根據 2020 年 3 月的協議,上海復星醫藥必須負責「區域內的臨床試驗、上市申請、市場銷售,並承擔相應的成本和費用」,但該公司在台灣部分卻未見其向衛福部申請「臨床試驗、上市申請」的作為。

去年 11 月初正好是衛福部⻑陳時中所指⺠間廠商洽談破局、BioNTech 總公司直接向台灣政府聯絡的時間。許冠澤認為,既然去年 11 月,德國 BioNTech 已直接與買方台灣衛福部接洽,而台灣衛福部也恰好是許可 BNT 疫苗在台「臨床試驗、上市申請」的主管機關,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雙方「本尊」已直接接洽,已無上海復星醫藥可扮演中間「代理人」的角色。

而 2020 年 12 月 15 日德國 BioNTech 公司與上海復星醫藥修訂的協議裡,只提香港、澳門、中國大陸,不再提台灣,也不提在台銷售復星醫藥與 BNT 公司間之利潤分配,可見上海復星醫藥,恐已因 2020 年 12 月的修約,喪失在台代理權。 

台灣公⺠陣線秘書⻑江旻諺表示,上海復星恐已喪失在台履約能力!

新藥的上市必須取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的許可,即使因為疫情緊急,省去某些階段的臨床試驗,也必須獲得緊急許可,這是為何《許可協議》約定復星醫藥必須負責「臨床試驗與上市申請」的原因,這也是復星醫藥何以能就 BioNTech 公司研發及製造的疫苗分配利潤的契約上理由。

然而,上海復星醫藥與德國原廠簽約後,積極申請 BNT 疫苗在香港、澳門的緊急許可,也申請了在中國進行臨床試驗,但該公司在台灣部分卻未見作為。

復星醫藥在中、港、澳、台履行 BNT 疫苗《許可協議》之情形。
圖片來源:經濟⺠主連合 提供

上週復星醫藥在台孫公司員工回覆《新頭殼》記者採訪時表示「沒關係,我們本來就要清算了」。江旻諺認為,復星醫藥既然打算將其在台孫公司(漢霖生技)解散清算,依據《兩岸人⺠關係條例》第 40 條之 1「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復星醫藥是否具備在台灣推廣銷售 BNT 疫苗之履約能力,實在令人懷疑!

對於中國國台辦於 2021 年 2 月 18 日的記者會上宣稱,上海復星醫藥擁有 BNT 疫苗在中、港、澳、台的獨家代理權,江旻諺表示,國台辦的說法沒有回應後續修約內容中,台灣不被納入上海復星醫藥協議利潤分配範圍的情況。

江旻諺提到,近幾個月 BNT 疫苗早已在許多國家許可上市;美國、英國、加拿大分別在去年 12 月通過國內緊急授權,並展開疫苗施打計畫;澳洲甚至完成了常規試驗程序,搶在今年 1 月批准 BNT 疫苗,唯獨早在去年 3 月簽約,宣稱握有台灣代理權的上海復星醫藥,遲遲到現在都未見到其在台灣有何相關作為,更遑論要履行《許可協議》要求,向台灣衛福部申請「臨床試驗與上市申請」。

BNT162b2 疫苗(輝瑞疫苗)在其它國家許可上市之情形。
圖片來源:經濟⺠主連合 提供

江旻諺強調,台灣社會不應該隨著國⺠黨立委起舞,模糊了疫苗議題的焦點。

對於台灣採購 BNT 疫苗一事,江旻諺指出,問題不在於「是否繞過『大中華區代理商』復星醫藥」,而是為何中國國台辦、上海復星醫藥到國⺠黨政治人物一方面口徑一致地咬定,上海復星醫藥就是擁有台灣代理權,另一方面卻又遲遲無法履約,這其中原因或許才是台灣社會關心 BNT 疫苗採購受阻的關鍵爭點。

江旻諺提到,中國⻑期在國際場合矮化台灣主權國家地位,疫苗國際採購作為全球疫後經濟復甦的關鍵議程,因此引來中國國台辦公開操弄資訊,以及上海復星醫藥從中干預,「上海復星醫藥是否因為在台無法履行契約,反而透過其它手段干預台灣?」

江旻諺指出,中國政府是否可能採取「禁鳳梨」模式,施壓德國廠商「賣台灣,就不能賣中國」,或者壓後台灣取得 BNT 疫苗的時間到「中國核准 BNT 疫苗在中國上市」之後,用以牽制台灣受所謂「大中華區」或 「一中原則」的規範,這些潛在因素都值得台灣社會持續追蹤,經濟⺠主連合也會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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