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今天公告新草案,威權時期受難者死亡將賠償新台幣 1000 萬元。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回應受難者家屬期待,盼儘速送立法院審議;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指出,補強促轉條例,他正面看待、樂觀其成。
促轉會今天公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將提高賠償基數標準,因國家不法行為至死刑、擊斃、刑求致死等,將賠償 1000 萬元。
蔣萬安告訴記者,促轉會今天公布的草案,也算正式回應受難者家屬的期待,期盼行政機關儘速收集各方意見,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未來在立法院討論時,要針對如何落實促轉條例規定,將沒收財產返還給受難者及家屬,並針對名譽損害的部分給予賠償。
蔣萬安近期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威權統治時期,人民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回辦法,以及擴大適用的罪名。人民除受無罪判決外,領有總統回復名譽證書或經撤銷有罪判決者,也可以請求返還財產或現金補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說,初步看草案內容,這次把適用範圍放寬,加強回復,某種程度也可說是補強促轉條例,因此他正面看待、樂觀其成,倘若外界對於賠償基準有不同看法,大家再來討論,但應該要把轉型正義做的更徹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給予威權時期蒙受冤案或是遭迫害的人財產補償、或返還被沒收財產,本來就是促轉會的重要討論方向,過去也有許多民進黨立委提案,但蔣萬安以蔣家第4代的身份提出這件事,讓社會有很高關注度,如果能藉此討論是好事。
蔡易餘表示,國家是代償的角色,真正的賠償義務人是當時的行為人,也就是國民黨,如果蔣萬安能把這部分論述更清楚,對轉型正義會有更大貢獻;希望促轉會能更勇敢,把過去相對保守的論述一口氣說出來,比如國發院的土地爭議,雖然已三審定讞,但在轉型正義受高度重視的情況下,應該要給予重審的機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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