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新添取締噪音的聲音照相儀器,將於明年元旦起在各處機動架設稽查,汽機車通過儀器時只要噪音超過管制標準就會被拍照取締,依法開罰新台幣 1800 至 3600 元。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長謝世傑今天表示,環保局新添的聲音照相儀器擁有三重國家級認證,品管合格,也會依規定時間辦理儀器校正,加上對於違規案件判定流程有雙重把關機制,可確保執法公信力。
謝世傑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的重點在遏阻噪音妨礙安寧,將於高噪音車好發路段加強取締,例如市道 182 線、 174 線、台3線,及市區主要幹道東門路、健康路、永華路、中華路、北安路等。
他說,依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速限 50 公里以下道路,管制標準為 86 分貝,速限超過 50 公里、 70 公里以下的道路管制標準為 90 分貝,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如同超速照相取締,判定違規後會直接開罰。
謝世傑指出,車輛只要沒有過度或不當改裝,或刻意製造噪音的操駕行為,就不會有超標的疑慮,民眾不用過度擔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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