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兒子王銓勵懷疑郭姓學長涉變更他的臉書及電子郵件密碼,提起告訴。一審法院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判決郭男拘役 15 天,得易科罰金。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王銓勵另向郭男求償新台幣 1000 萬元,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
王銓勵於去年1月間發現自己的臉書及電子郵件帳號無法使用,懷疑遭到盜用提告,檢方查出是郭男所為,今年4月間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起訴郭男。
郭男7月間出庭時認罪,他表示,這件事讓他感到很挫折,「深刻體會到人性的黑暗與脆弱,雖然對朋友要講義氣,但也要合法」,「我的用意是要幫好友王銓勵爭取自己完全的自由,卻讓我自己陷入危險,只能無奈接受罪責」。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考量郭男犯案時僅 18 歲,動機在聯繫王男,並非為盜取身分,也無商業牟利行為,且犯後坦承犯行,判拘役 15 天,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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