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監察院:無司法調查權 僅移送洩密事實非針對人

監察院今天說,針對相關人員疑似洩漏調查案件內容,因沒有司法調查權,只能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而非針對「特定人」。

2019 年 11 月台灣團結聯盟在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公布監察院第 5 屆監察委員張武修、高涌誠針對「器官捐贈案」,約詢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訪談錄音與逐字稿,並陸續在 YouTube 發布 11 部訪談影片,引發監察院洩密疑雲。

時任監察院長的張博雅要求徹查,並由前監委高鳳仙主查,雖曾提交紀律委員會討論,但因缺乏具體事證,沒有定論;直到第6屆監委上任後,又有外部人士向監察院陳情洩密案,因此才改由監委林國明、賴鼎銘繼續調查。

監察院 12 月8日舉行院會時,由調查的監委將全案做成調查報告並列為機密案件,院會中決議將全案函送檢調,盼透過檢察官釐清案情。

監察院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8 日召開院會時,針對紀律委員會提報的監察委員賴鼎銘、林國明調查「本院相關人員疑涉洩漏調查案件內容案」調查報告,作成決議:「照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決議之建議通過」。

監察院指出,因監察院沒有司法調查權,本案部分事項仍待檢察機關偵查後,才能釐清及確認,本案只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而非針對「特定人」移送,監察院因此在8日將調查報告,及相關證據函請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