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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宇百萬交保 北院:林家騏已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聲押禁見10人。北院2日審理後,晚間裁定立法委員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中)羈押禁見。圖為林家騏1日移送北檢複訊。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委涉收賄案,台北地院裁定立委趙正宇交保。北院今天指出,趙正宇涉犯貪污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但同案被告林家騏已羈押,且檢方在逃亡之虞舉證不足,裁定 100 萬交保。

趙正宇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施壓營建署,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檢調在趙正宇家中查扣新台幣 920 萬元。

台北地檢署訊問後將趙正宇、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等人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深夜裁定林家騏羈押禁見,趙正宇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北檢已提起抗告。

北院今天指出,法官訊問後認定趙正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伴隨高度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

北院表示,趙正宇對辦公室人員處理本案陽明山墓園業者陳情事件的辯解,與卷證不符,且有違常情。而同案其他被告對案情細節所述一再更異,且彼此間有歧異,與卷內證據也有矛盾。因此認定趙正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

不過,法官考量本案共同被告及證人均經調查局詢問及檢察官訊問,同案被告林家騏已被羈押,依目前偵查進度,縱未羈押趙正宇,對後續偵查的妨害應非鉅大,裁定 100 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

至於檢察官認定趙正宇有逃亡之虞部分,法官指出,雖然趙正宇涉犯重罪,但他有固定住所,且自承與家人同住,關係密切,檢方對趙正宇有逃亡的可能性舉證不足。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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