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城鄉順安村海邊防風林,日前有民眾丟棄玻璃、鋁門窗及輪胎等廢棄物,被林管處監視器錄下清晰影像,保七以車追人,昨天將林姓嫌犯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表示,新城鄉順安村靠海一側是編號第 2617 號防風保安林,具有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防風定砂等功能。此處平時人煙稀少,經常遭人棄置廢棄物,因此新城工作站架設監視器監控。
花蓮林管處指出,從監視器畫面顯示,4 月 26 日下午林姓嫌犯開著小貨車,車上載運一大批玻璃、鋁門窗及輪胎等廢棄物,然後棄置在 2617 號防風保安林間。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分隊以車追人,再會同花蓮縣環保局人員至現場勘查後認定屬事業廢棄物,昨天由保七花蓮分隊將林嫌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林管處嚴厲譴責在保安林內任意丟棄廢棄物行為,不僅造成髒亂且嚴重破壞保安林的生態環境,如經查屬事業廢棄物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500 萬元以下罰金;如屬一般廢棄物者,則可依森林法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林管處表示,保安林範圍內看似無人監管,實際上已架設多處監視器,以最新科技隨時監控、蒐證,讓不法行為無所遁形,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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