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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將上路 民間司改會盼政府展現改革決心

圖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提供

(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法官法》實施前八年,過去人民只能間接透過機關團體請求法官、檢察官評鑑,絕大多數的人民陳情是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受理,而《法官法》新制將於 7 月 17 日上路,民間司改會於今(13 日)召開記者會,期盼能打造符合人民期待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也呼籲立委舉行公聽會、修訂妥善的子法,提升岌岌可危的司法信任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法官法》新制將推動法官、檢察官評鑑,這是司法改革重要的一步,未來人民陳情將會是雙軌制的方式,評鑑委員會可以移請職務法庭處理,如果評鑑委員會不理想,人民也可以去監察院。

針對《法官法》新制的內容,林永頌也提出民間司改會的三點意見:

  1. 在評鑑委員席次中,公正人士的席次從過去的 4 席增為 6 席,但民間仍希望這 6 席中可以有一些非法律領域出身的人士,以避免法律人本位的狀況。
  2. 在司法院子法規裡,負責主導相關行政業務的執行秘書是由行政官兼任,但應該改為約聘專責人員,避免因為兼任而無法全力投入;新制上路後,過去向民間團體陳情的人民,會集中往評鑑委員會,人力應該更充分,才能真正有效率地執行。
  3. 民間的需求可能不只於上述兩點,所以希望立法院能多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民間司改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施浤成律師認為,《法官法》新制是司法改革重要的一部,也需要子法與相關配套,才能夠真正落實、執行,也能藉此證明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但子法的修訂上仍有些缺失。

施浤成指出,聘用專責人力在《法官法》新制已經有明確規定,專責人力象徵評鑑委員會的獨立性,但是在司法院的子法,卻以編制內的簡任人員兼職執行秘書,較難彰顯司法改革的決心;再者,子法修訂應該更親近人民,新制上路後人民可以直接請求評鑑,但必須自己提出書狀,多數人可能沒有能力提出專業書狀,他則建議評鑑委員會應提供更多的法律協助,讓人民請求評鑑的過程更有效率。

過去民間團體多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窗口,去請求法官、檢察官評鑑。施浤成提到,新制上路之後,民間司改會不能再作為評鑑請求的窗口,那些民間團體該如何與評鑑委員會聯繫,讓那些需要請求法官、檢察官評鑑的弱勢人民,有一個聯繫的管道;另外,法官評鑑委員會只設置在司法院,偏鄉若有評鑑的需求,交通往返上也相當不便。

另外,針對評鑑委員會席次的規定,施浤成表示,過去公正人士大部分都有法律背景,但是《法官法》新制增加公正人士席次,目的是擴大社會參與監督、使法庭中立客觀以及避免專業偏見,但如果公正人士仍以法律領域人士出任,會難以避免專業偏見與專業傲慢。

對於民間司改會的建議,出身社福團體的民主進步黨立委吳玉琴深表同感,她提到,自己過去在社福衛環委員會,現在到了司法法制委員會,她感受到有些法律人比較缺乏對基層人民的了解,如果公正人士能有非法律人出任,能提供更多元的角度,她認為,在 6 位公正人士中,應有半數是非法律人,以傾聽人民的聲音。

而法官評鑑委員會執行秘書是由公務人員兼任,吳玉琴直言,以她過去的經驗,很多「兼任」的職務就等於沒有設置,因為他們本來就有自己的業務,未來如何協助如此龐大的評鑑業務,而且兼任的狀況也違反了母法要求的「設置專責人員」,她承諾立法院會一起來努力改善。

具備法律專業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自己非常支持吳玉琴的講法,母法要求專責人員,執行秘書卻以簡任人員兼任,尤其執行秘書要負責相當龐大的業務,以兼任方式如何發揮法官評鑑的功能,他也贊成召開公聽會,讓各界的意見能夠充分表達。

關於便民的要求,邱顯智說,他是參加了今天的記者會,才發現法官評鑑委員會設立在司法院大樓的 9 樓,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設立於法務部,更沒有一個專屬空間;書狀的部分也是一大問題,如果缺乏法律專業如何來書寫,這些都需要相關的配套來處理。

邱顯智也提到,對於評鑑委員會的成員,社會公正人士的部分,可以納入一些冤案的當事人,因為他們對於司法程序的弊端感受深切,這也是一個改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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