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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小股東權益 金管會確定鬆綁張綱維條款

張維綱。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金管會鬆綁「張綱維條款」引發爭議,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為維護小股東權益,仍拍板決定維持原修正條文,將金融機構委託書有限徵求門檻從持股千分之 5 以上,放寬為持股 200 萬股或千分之 5 以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 月 14 日公布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徵求人資格條件,除應要 1 年以上、且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至千分之 5 外;另增訂個別股東若持有金融機構已發行股份達 200 萬股門檻時,也可擔任委託書徵求人。 13 日已預告期滿,預計 3 月上路。

顧立雄今天表示,銀行工會反映,原定的千分之 5 規範門檻過高,加劇小股東透過一般徵求表達意見或參加董監選舉的難度。金管會今年 2 月新增個別股東必須持有股份的門檻為 200 萬股。

然而,在預告期間,有多位金融業者反對修改此條款,擔心有心人士利用此規定,分別找多位持股不高的徵求人,分散規避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

顧立雄說,在聽取各界意見後,仍決定維持原修正條文;因內部討論後認為,委託書是股東行動主義象徵,包括提案權、提名權及投票權,使用目的是讓持有一定股份的股東結合小股東來表達自己意見。

2017 年 12 月發生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透過 7 家投資公司徵求,以 13 個帳戶分散徵求委託書,擔任三信商銀的董事,就是為了規避「金融業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因此,此條文也被稱為「張綱維條款」。

顧立雄強調,為了不讓有心人士享有特定的優勢,所以法規應有衡平性的設計,強調張綱維條款凸顯的問題,是金管會要進一步強化金融監理,不影響委託書中性的制度。

此次放寬後,初估股本低於 40 億元的小型金融機構,因未達到 200 萬股所以不受影響,但大型金控股本都超過百億元,特別是股權分散的金控,經營主導權將面臨挑戰。

顧立雄強調,會觀察今年 5 、 6 月金融業股東會改選的狀況,看是否有人利用 200 萬股規定,分散規避金融業負責人適格性審查。

至於若有人再利用張網維分散徵求的方式,以獲取更多席次、規避持股申報及審查,該如何處理,顧立雄表示,會考慮祭出新規定,搭配今年 7 月 1 日要上路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業者必須公告一起徵求委託書的最終控制權人、最終實質受益權人,若未如實揭露與聲明,將會依負責人不誠信、不正當的規定,判定當選董事無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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