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審查台中發電廠新建 2 部燃氣機組環評案,會議歷時約 5 小時,在經濟部同意新增備用機啟動限制、納入每小時排放濃度加嚴等條件下,本案通過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第 370 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一案。本案於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6 月間歷經 3 次環保署初審會議,決議均為補件再審; 2019 年 10 月專案小組第 4 次初審通過,今天於大會審查討論。
開發單位台電公司指出,本計畫內容包含新設 2 部多軸式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 260 萬瓩;液化天然氣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設置,有 5 座 16 萬公秉地上型儲槽;開發區位設置於台中發電廠內空地及港區既有土地區域內,減少環境影響。
會議開始前 30 分鐘,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因座位問題於會場中高分貝表達意見,會議開始後提出環保署長張子敬曾任台電董事、部分委員曾接台電業務,質疑「現場迴避就不會影響審查嗎」;之後又以下風處地區空氣監測內容未報告等原因,強調「自己是空污受害當事人」。
另外,有環團批評,台電將煤灰送至彰濱工業區掩埋卻沒有設阻隔層,造成鉛、鐵等多種元素監測數值超標;台電自主加嚴排放量以年為單位,希望增加小時值;燃煤機組減量不足,溫室氣體計算在常態情境下未落實減煤 4 成的承諾,「沒有停用燃煤機組就是變向擴建」。
環評委員表示,反對將天然氣用於發電,因天然氣是乾淨能源,可以有多方利用,只用於發電等於浪費,用在家庭、商業才能發揮 100 %能量;未來若還要往天然氣發電走,持保留看法。
另外,環委認為, 2 部燃氣機組運轉後,一般狀況是 2 燃氣加 6 燃煤機組,其餘燃煤機組備用,因為發電量與效率都優於舊機組,因此是否能承諾再減少 1 部燃煤機組加入發電。
進入閉門會議前,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堅持不願離席,疾呼「結論都寫好,討論都是假的」,大會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宣布暫時休息。雙方僵持多時,最後蔡鴻德依議事規則將進入決議為由請楊澤民離席。
與會的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全世界都在發展再生能源,但有它間歇性的狀況,天然氣是能快速啟動的系統,最好配合;並承諾未來電廠第 5 到 10 號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每小時排放濃度納入自主加嚴規範中。
至於減少備用燃煤機組的要求,曾文生表示,原承諾每年 4 至 9 月備轉容量率低於 8 %、中部空氣品質指標(AQI)小於等於 100 時才能啟動,且最多啟動 2 部;此次新增承諾會限制啟動機組數超過 6 部的時數,每年不大於 240 小時,且台中發電廠最多同時運轉機組(燃煤加燃氣)不大於 10 部。
環委另外提出,潮間帶監測水質與底棲生物,其中 2 點不是在潮間帶,應再調整監測;樹木補植強烈建議要找到綠化專家,應把綠化的區域加大並加強監測;於 5 年內完成中火燃煤機組健康風險評估作業,並每 5 年辦理一次。會議歷時約 5 小時,決議通過環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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