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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11日零時起禁止拉票 違者最高罰500萬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geralt

2020 大選明天投票,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不得用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拉票,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 500 萬元罰鍰。

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委選舉明天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下午 4 時前已抵達投票所排隊的選民,皆可完成投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皆規定,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中選會說,依法從 11 日投票日當天零時起,民眾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 50 萬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並提醒,投票日當天請記得帶「三寶」,分別是「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若沒帶印章,可以用簽名、蓋指印取代;沒帶投票通知單也可以投票,但建議事先查詢自己在選舉人名冊號次在「第○頁第○號」,在領票時告知選務人員,較能節省時間。

不過中選會特別提醒,沒帶身分證就不能投票,選民務必先行檢查身分證在不在,投票日當天戶政事務所無法補發身分證。

本次選舉選民總共可投 3 張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的選票、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票、以及選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政黨票。

領票時將一次領取 3 張選票,同時攜入圈票遮屏內圈選後投入票匭,不需分階段領票、投票;投票所內設置 3 個票匭,選舉人投票時分別將 3 張選票投入不同票匭。

民眾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禁止窺視刺探投票秘密、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若故意撕毀選舉票,可處 5000 元到 5 萬元罰鍰;攜出選舉票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金。

根據中選會統計,這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為 1931 萬 1105 人,不分區立委選舉人人數為 1931 萬 2105 人,區域立委選舉人人數為 1880 萬 6913 人;盼投票日當天晚間 10 時完成開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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