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去年無預警從 12 月 13 日起停航,原因是資金籌措困難。民航局認定遠航違反民航法,但遠航提補充意見,表明資金快到位。民航局今天表示,遠航資金到位與否無關停航裁處。
民航局表示,有收到遠航說明資金將再延後至 1 月 8 日才會到位的公文,但遠航資金到位與否,與其無預警停航違反民航法的事實無關,民航局僅會根據事實認定遠航是否違法,並依法裁處,目前一切仍在審酌中。
航空公司若違反民航法,最重罰鍰是新台幣 300 萬元,最嚴厲處分是撤銷營運許可證。
遠航剛停航時,曾向交通部承諾資金將在 10 天內到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去年 12 月 13 日起遠航停航當天召開記者會,公開表示資金將在 2 週內到位,而遠航在當天首次提交給民航局的陳述意見書,則表示資金將在 12 月 31 日到位。
根據民航局的紀錄,去年 12 月 25 日,遠航又向民航局提出補充意見,表示資金將延後至今年 1 月 3 日到位,但 3 日又再提資金到位時間延後至 8 日。
遠航資金到位日期一再延後,遠航的說法是,盼有足夠時間與投資人協商,保障員工的工作。
另外,明天是遠航員工去年 12 月薪水入帳日,是否能領到薪水,員工目前也不知道。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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