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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趕年底完成 管碧玲:統派在台灣已得最大包容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快速回應共諜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週一 25 日公布《反滲透法》草案,以取代日前引發爭議的《中國代理人法》後,非常趕進度,安排在 28 日於內政委員會舉行公聽會,並企圖在 29 日的院會就提案逕付二讀,目標要在 12 月底會期結束前完成。

在 28 日的公聽會上由三黨推薦的七位專家學者提供意見。國民黨前立委吳育昇、與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以信,及立委曾銘宗重申東廠復辟、綠色恐怖、販賣恐懼云云,認為未來人民將遭民進黨政府羅織莫須有罪名,以「國家機器」箝制打壓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則反駁說,「統派在台灣得到最大的包容,全世界哪裡找?」管碧玲表示,台灣以自由的態度容忍國家認同的分裂,法令只規範了干涉政治獻金、遊說、選舉、公投等重大的行為,在野黨還有什麼要反對的?

立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李俊俋28日安排反滲透法公聽會。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反滲透法》草案由黨團三長總召柯建銘、幹事長管碧玲、書記長李俊俋一起提出,是要解決《中國代理人法》遭國民黨抵制,時代力量又主張直接「逕付二讀」的困境。

民進黨團版草案全文共 12 條,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及影響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違反者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與過去爭論的《中國代理人法》草案的「登記制」不同,而是以直接規範「行為」來阻止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

草案將「滲透來源」定義為三類,一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的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由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境外敵對勢力」則是「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

草案將規範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行為,違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則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尤其針對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及遊說法等法律,禁止境外勢力介入干預民主政治與選舉。

時力黨團推薦的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表示,民進黨的這個《反滲透法》,只是既有法條的強化版,重點其實是是否有決心執行。且境外勢力的滲透行為,往往處在既有法條的邊界地帶,才因此希望透過揭露機制,將滲透行為揭露給大眾知情,進一步對滲透者達到嚇阻的功效,民進黨應該承諾,之後還會有第二步,下屆國會將繼續處理揭露機制。

宋承恩表示,王立強案讓台灣人知道,來台滲透的共諜的確先從經營關係、鋪節點開始做起,例如對宮廟、里長等進行政治收買,後續有需要時才會採取行為,這些並不會因為立法禁止就消失,而登記制度是將這些關係攤在陽光下,讓全台民眾瞭解。

民進黨所推薦的健行科技大學企管系教授顏建發則表示,中國推出 26 項惠台政策顯示早就有所準備,台灣必須有防衛機制,這也是世界的潮流,台灣就處在中國滲透的第一線,如果不處理是很不負責的,反之,這也是台灣走進國際社會的機會。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張國城更表示,台灣不該成為國際防線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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