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香港自 6 月爆發「反送中」運動至 11 月 18 日,警方已針對示威者使用約 1 萬枚催淚彈,並在 13 起事件中發射了 19 發實彈,造成 3 人中彈受傷。
綜合星島日報、香港電台報導,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自 6 月至今,警方使用了約 1 萬枚催淚彈。同時,截至 11 月 12 日,共使用了約 4800 發橡膠子彈。
據警方初步點算,其中使用最多催淚彈的是 11 月 12 日,警方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向校園內的示威者防線不斷發射,而當天各區共使用多達 2300 多枚催淚彈。
其次是中共建政 70 周年的 10 月 1 日,共使用 1600 多枚催淚彈; 11 月 18 日香港理工大學校園附近發生激烈衝突當天,也使用了 1400 多枚催淚彈。
李家超聲稱,警方就警員開槍發射實彈有嚴格指引及規定,為保護警務人員自身及任何人免受生命威脅下才會使用適當的武力。在 13 宗實彈案件中,有 9 宗各發射 1 發子彈, 2 宗各發射 2 發, 2 宗各發射 3 發。
據報導,其中 3 起實彈案件有擊中示威者,包括 10 月 1 日荃灣擊中涉嫌人左肩膀部位、 10 月 4 日元朗擊中涉嫌人左大腿、 11 月 11 日西灣河擊中擊中涉嫌人右前腹。目前 3 名傷者都已出院。
保安局在回覆另一條關於水炮車的書面提問時說,警方不會公開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催淚水劑的成分,「以免影響行動效能」。同時也沒有利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的顏色物料,協助拘捕示威者的統計數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