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法專家今天表示,由於美國總統川普未能在自訂期限前宣布決定,已來不及依據 1962 年貿易擴張法 232 條,對外國車和汽車零件加徵關稅。
對進口車課稅是川普讓美國貿易關係更加公平的關鍵環節,但期限過去後,專家表示,川普若想對歐洲或日本進口車課稅,美國政府可能得找其他管道。
專家們是根據 1962 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提出上述論點。貿易擴張法旨在保護美國冷戰時期的國防工業基礎, 232 條(Section 232 )則明定,若商務部認為特定進口商品威脅國安,美國的總統可以怎麼加以課稅。
川普政府 2018 年 5 月依據 232 條啟動對外國車的調查,而在 6 個月前,川普同意一份政府研究的看法,認為部分進口車和零件「削弱我國內部經濟」,可能傷及國安。他揚言對這些產品課徵高達 25 %關稅,但卻未在 11 月 14 日的期限前採取行動,讓汽車商困惑不已。
更加強貿易專家的論點的是,美國貿易法庭昨天做出的新裁決指出,川普先前嘗試加倍對土耳其進口鋼材的課稅時,超過行使 232 條權限的時限,現在川普將更綁手綁腳。
川普把威脅對汽車課稅當成提高籌碼的有力談判工具,但 9 月間與日本達成的初步貿易協定卻未提及汽車貿易,而和歐洲聯盟(EU)的貿易談判則因雙方對談判範疇仍有歧異,尚未正式展開。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律教授、前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法官希爾曼(Jennifer Hillman)表示:「我不認為除了採取行動反對進口,或決定不做行動、完結此案之外,法律還有給這位總統任何選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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