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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證交法 陳冲:內線人交易應重大訊息揭露

資料照,陳冲(左)圖片來源:中央社

證券交易法上路滿 50 年,前行政院長陳冲今天表示,隨時代及環境演變,是時候可重新思考一些條文,例如檢討內線交易定義,當內線人有交易就應公開揭露,或強化證交法條文的「定性」,避免判斷上的不確定性。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今天舉辦「證券交易法半世紀回顧與展望」研討會。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前行政院長陳冲致詞時表示,證交法上路 50 年來,對資本市場形成產生很大幫助,根本的基礎原則及方式至今不變並具有其功能,但邁入現代、迎接數位時代,仍應擺脫一些石器時代思維,才能讓證交法在未來繼續走下去。

陳冲於會中受訪時指出,很多過去不能談的觀念或想法,現在也許可重新思考,例如內線交易,不少內線交易官司判決結果會具爭議,或纏訟幾十年未果,關鍵在於對產生「重大消息」時間點的判定,進而影響何時該揭露才合法。

他認為,其實應該反過來思考,實務上在「重大消息」產生之前,常常就已有一些交易行為,建議只要內線有交易行為就應對外揭露,發布重大訊息,告知投資大眾,至於背後原因則由外界自己去推敲;尤其是進入數位時代,消息傳播速度比過去快很多,應立即讓外界知道。

陳冲表示,這雖然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但至少可幫助降低司法及社會成本,不要老是讓內線交易官司,長期卡在對「重大消息」時間點的認定。

另一方面,陳冲認為,可增加證交法法規的「定性」,參考國外作法,明確列出認定或管理的基本原則,避免解讀上的不確定性。證交法翻修若涉及修法,建議可參考澳洲等英美法系國家,先擬出凝聚社會共識的白皮書,確定後就以白皮書內容去立法,避免進入修法程序後遭立委全面翻盤情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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