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田秋堇、趙永清、林盛豐今天表示,台電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過程,未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能電廠的影響,事關核四廠安全甚鉅,確有違失,監察院提案糾正台電、經濟部。
監委指出,日本福島核災後,經濟部及台電於 2013 年及 2014 年所完成相關地質調查,引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98 年報告的附圖,並於報告中載明核四廠外海存在一條長約 90 公里的活動正斷層,但仍未全面進行深入調查及討論,事關核四廠安全甚鉅,確有違失。
監委表示,台電對於核四廠申請建廠前於 2 個反應爐間發現的不連續剪裂或擾動帶,及建廠期間又於汽機廠房下方發現的剪裂密集帶等本質上為斷層的地質弱帶,不僅未進一步深入探查,反而於報告中將這些斷層以「低速帶」、「S構造」等名詞模糊稱之,且於地基開挖時未特別注意地質情形,逕以混凝土回填,顯有混淆視聽及規避審查之嫌,亦有未當,依法應予以糾正。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經濟部地調所在 2009 年委託調查報告提及核四外海長達 90 公里的斷層;不過,報告為彙編當時計畫蒐集的海域調查資料,僅是初步結果,且未能呈現細部資料,無法判定各斷層間的連結性。
為了進一步釐清,徐造華表示,台電又於 2014 年委託顧問公司針對斷層「連接性」進行調查,但調查結果為「並未相連」。不過,直到經濟部地調所今年 9 月召開「核四廠區附近海域地質資料討論會」,彙整近年各單位調查資料,才判定此 90 公里斷層相連且有活動性。
徐造華強調,台電並沒有規避審查,已依上級要求提送 90 公里新斷層的位置、長度、走向、動向等,並重新計算廠址及反應爐基礎面 PGA(地表加速度)。不過,因為核四處於封存階段,也沒有規劃重啟,因此台電未編列後續地質調查相關預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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