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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未成年示威者 港特首稱說多恐釋錯誤訊息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接受電視專訪表示,「基本法」條文有表明,特首可以對已判刑個案行使赦免,以往也曾使用;但她強調,目前說甚麼都可能會釋放錯誤訊息,誤以為違法行為會被赦免。

香港明報報導, 6 月反修例風波迄今,有超過 750 名 18 歲以下示威者被捕。林鄭月娥 19 日在商業電台「政經星期六」節目表示,示威者所提出的釋放所有被捕者訴求,非常難以實行,但她願意研究在不違反法治下,為未成年被捕者提供額外支援。

對此,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昨天認為,可參考英國騷亂委員會,在法庭判決後對某些未成年者作特別處理;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建議,經過適當司法程序定罪後,若對社會和解有需要,特首可以運用其權力特赦。

「對未成年提供額外支援」講法,引發港府擬藉「特赦」釋出善意的議論。香港電台報導,林鄭月娥今天在無線電視「講清講楚」節目對「特赦權」一事回應說,在「基本法」下,有條文表明特首可以對已判刑的個案行使赦免,以往也曾使用,例如對有健康問題的在囚人士減刑。

但她強調,目前說甚麼都可能會釋放錯誤訊息,誤以為違法行為會被赦免;林鄭月娥重申,希望家長、老師和牧者要保護未成年人,讓他們不要參加違法活動。

她還指出,示威遊行發展成暴力示威,讓香港舉步維艱,難以用一個建議便能停止暴力。

至於重組警隊的訴求,林鄭月娥表示,等事態平靜後,再客觀分析社會一向重視的機構、組織,是否有需要改變、增強、與時並進,或與市民拉近距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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