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溪上游鳳山圳遭排放大量廢水污染,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昨天稽查發現,廢水來自於鳥松區一家食品工廠,將依違反水污法裁處。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稽查人員昨天發現這家食品工廠將未處理廢水直接排到鳳山圳,現場水質 pH 7.08 和導電度都無異常,但水溫達 41 度,超過放流標準 10 月至隔年 4 月 35 度。
環保局當場命令食品工廠停止排放廢水,且採集水樣送驗,若超出放流水標準,將依違反水污法裁處,最高可處新台幣 2000 萬元。
環保局表示,這家食品工廠在食品製造過程中產生廢水流入鳳山溪,大量有機物經細菌分解後,易消耗水中溶氧,將污染鳳山溪,造成水體發黑、發臭。
環保局預定 11 月底公告鳳山溪中上游為水污染管制區,以遏止事業工廠廢水排放到鳳山溪,未來只要有污染水體行為,不論是個人或工廠,將依水污法開罰,罰則最重可達 300 萬元,列管事業單位最高罰則 200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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