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青創業者投入旅行業,交通部今天公告實施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將乙種旅行社資本額從新台幣 300 萬元降到 120 萬元,以及可招攬取得合法居留證的外國人在台旅遊。
由於近年農村、部落旅遊體驗超夯,加上為了扶持青創業者投入旅遊業,交通部今天公告實施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並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劉士銘說,修正後的條文主要是放寬乙種旅行社的資本額從 300 萬元降至 120 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 1 家,從須增資 75 萬元降至 60 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
除此之外,劉士銘表示,這次也放寬乙種旅行社接待外國人規定,允許乙種旅行社招攬或接待取得合法居留證件的外國人、香港、澳門居民及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國內旅遊。
台灣旅行社分為綜合旅行社、甲種旅行社以及乙種旅行社,經營範圍都有所不同,簡單來說,綜合及甲種旅行社可以做國內外旅遊市場,但甲種不能做同業;乙種旅行社則是只能做國內旅遊市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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