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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緊急處分失效影響接單 不可能復工

圖片來源:中央社

大同公司旗下面板廠華映董事長蔡江隆今天表示,因緊急處分失效,嚴重影響客戶信心及接單,「不可能再復工」;大同表示,會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盡可能協助華映。

大同今天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代子公司華映說明全部停工事宜,由蔡江隆和大同財務長彭文傑主持。

蔡江隆說,華映因整體經濟環境不佳,嚴重虧損而陷入困境,於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向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華映因重整聲請的抗告仍遭法院駁回,現雖仍依法提出再抗告中,但因緊急處分的期間已屆滿,不得再延期,在失去緊急處分的保護情形下,嚴重影響客戶及投資人的信心,訂單遽減至零。

蔡江隆指出,因華映已發生鉅額虧損及業務緊縮情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大量解僱勞工;另因應停電問題,為減少設備損失,工廠以進行預防性停機作業。

現場媒體詢問,華映工廠是否形同熄燈、不會再運作;蔡江龍坦言,「不可能再復工」,主要因為緊急處分失效,已嚴重影響客戶信心,不可能接到訂單,因此不可能再運作。

媒體追問華映是否等同倒閉,蔡江隆回應,華映目前無法繼續接單生產,董事會將進一步討論後續如何處理。

蔡江隆說,華映提出抗告,是因為律師認為原本的裁定有很多不適合的地方,會視狀況斟酌公司未來方向,但是應該提出抗告的,還是要提出。

針對大同是否願意接手華映資金缺口,彭文傑低調不願多談,僅表示大同會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盡可能協助華映。

華映去年 12 月中爆財務危機,並同時向法院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去年 12 月 27 日桃園地院民事裁定駁回緊急處分聲請,華映今年 1 月 2 日提出抗告,今年 1 月 31 日獲准,緊急處分期間從今年 1 月 31 日至 4 月 30 日;其後又延長緊急處分 90 日,至 7 月 29 日屆滿,依法不能再延長。

華映 29 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大量解僱勞工。華映主管表示,現有員工約 2100 人將全數解僱,預計 60 天後生效,僅必要人員將再回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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