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高等法院表示,孟加拉的穆斯林結婚證書必須刪除「處女」選項,改以「未婚」取代。在維權人士質疑這個字眼「羞辱且具歧視性」後,法院做出具里程碑意義判決。
根據孟加拉的穆斯林婚姻法律,新娘必須在結婚證書中的 3 個選項擇一,即處女、寡婦或離婚。
孟加拉副檢察總長塔魯克德(Amit Talukder)表示,高等法院 25 日做出的簡短判決,諭令政府刪除處女這個措辭,並以「未婚」取代。
高等法院預定 10 月前公布完整判決書,更改後結婚證書屆時可望生效。
維權團體長久以來一直批評結婚證書註記處女字眼,並說此舉「羞辱且具歧視性」,侵犯結婚婦女的隱私。孟加拉自 1961 年起實施穆斯林結婚證書註記處女字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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