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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裁決春節不准休假 法院判台鐵工會勝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鐵產業工會 2017年向勞動部申請就台鐵要求員工春節停休應裁決為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駁回申請,工會進而興訟。法院今天認定勞動部駁回程序不合法,判工會勝訴。

台鐵產業工會 106 年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上百人遭記過處分。工會當時申請勞動部裁決就台鐵 2017 年 1 月 10 日發布電報布達「春節疏運期間( 106 年 1 月 25 日至 2 月 2 日)員工停止休假、事假、並依排定班表出勤」,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 2017 年 7 月 14 日裁決決定駁回申請。工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原裁決決定,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於召開詢問會議時,其中有 3 位委員,並未出席,卻參與裁決決定,且委員共 15 人,合法出席應為 10 人以上,當天僅 8 人出席(未達 2 / 3 門檻),裁決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已屬違法。

法院指出,工會請求撤銷原裁決決定,為有理由,今天判工會勝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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