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人員吳宗憲和張恒嘉涉嫌利用總統出訪勤務走私 9800 條菸品。北院今晚裁定指出, 2 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本刑為 5 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吳宗憲及張恒嘉負責訂購菸品,菸品透過公務車載運而未經海關查驗,對此吳宗憲、張恒嘉不爭執,檢察官提出證據證明他犯罪嫌疑重大,審酌吳等 2 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本刑 5 年以上重罪,且涉案次數非屬單一、金額非低,未來量刑非輕。
北院裁定指出,吳等 2 人有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湮滅重要事證之虞,且貪污案件具高度隱蔽性,共犯及相關證人的陳述影響偵查成敗甚鉅,本案尚有部分訂購清冊未經扣案,相關買受人須待檢察官逐一清查,再購入物品的聯繫窗口也待檢察官傳喚到案接受調查。
北院裁定指出,本案共犯間的行為分擔、訂購的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的配合等案件細節,尚待檢察官比對相關人證詞與吳等 2 人供述及相關事證以進一步釐清,這牽涉吳等 2 人主觀犯意有無的認定。
北院裁定指出,吳等 2 人所涉犯罪危害國家、社會秩序甚鉅,審酌目前偵辦案件進度、本案犯罪次數、規模、犯罪金額等本案情節、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維護、吳等 2 人的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再佐以現今通訊軟體技術便捷、迅速、私密的特性,吳等 2 人可能透過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聯繫進行勾串,斟酌比例原則,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調查局與海關組成聯合查緝小組,昨天中午在總統專機落地前,發現有 5 輛接機貨車陸續裝載走私菸品,等專機落地後,跟隨總統車隊由國賓通道離開機坪。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國安局人員總計走私高達 196 箱共 9800 條菸品。
調查局昨天初訊吳宗憲及張恒嘉等人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今天上午將吳宗憲及張恒嘉聲請羈押,其他人交保。台北地院下午收案,經開庭後裁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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