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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正義轉傳摔筆影片遭約談 警方:涉違反社維法

圖片來源:中央社

調查局官員顏正義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摔筆影片、同婚立法等假訊息遭重懲。刑事局說,因當事人可能涉嫌違反社維法,通知今天到案說明,若未到案,資料將移交給案發地警局偵辦。

據了解,顏正義上星期接獲刑事局書面通知,要求今天到案說明,釐清關於轉傳假訊息內容,調查後,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若顏未到案,相關案件會移交給案發地警察機關,也就是高雄市警察局,並由當地警方協查後,再移送給高雄地檢署裁處。至於顏今天是否會到案說明,仍屬未定數。

刑事局指出,社維法第 63 條規定只要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就屬違法,且若民眾未查證,散布不實訊息和謠言就有違法之虞,呼籲收到不明來源或對訊息有質疑時,不要任意轉傳或發布在公開平台及群組,否則恐違反社維法。

整起案件是因網路日前流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殉職警員李承翰告別式影片,直指蘇貞昌出席李承翰喪禮摔筆,實際上影片為蘇貞昌出席某屏東鄉親告別式的畫面,並非李承翰告別式。

時任高雄市調查處副處長的顏正義 7 日晚間把摔筆影片轉傳到調查班群組,遭人檢舉,又被爆料曾轉傳與同婚立法有關假訊息。調查局事後把顏正義改調台南市調查處專門委員,並召開考績會決議一大過處分。

針對摔筆影片部分,刑事局日前調查發現,一名曾在臉書發文力挺高雄市長韓國瑜的詹姓工程師涉嫌重大, 9 日晚間通知他到案說明,詹男供稱是看不慣蘇貞昌擲筆動作,才另行轉貼發文,但不知此事引起軒然大波,深感後悔。刑事局詢後把相關卷證函請新北市警察局,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簡易庭裁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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