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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研議綠電交易雙軌制 台電盼滿足4大條件

圖片來源:中央社

經濟部為了解決廠商買不到綠電的問題,持續研議配套,初步朝雙軌制方向討論,綠電業者可與台電「談分手」,台電也可轉當盤商,統一管理賣綠電;台電則表示,會從滿足 4 大條件的方向研析。

立法院會 4 月 12 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修正條文中明定,用電契約在一定容量以上電力用戶,應共同參與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備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經濟部表示,國內綠電交易有望受惠用電大戶條款更活絡。

不過, 4 月時有立委爆出科技大廠積極尋找綠電廠商,卻發現找到的廠商全部均已與台電簽約,導致買不到綠色能源的問題,若不解決,可能影響後續投資。

經濟部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希望解決買不到綠電的問題,並達到活絡綠電交易目標,初步朝開發商售電、台電售電的雙軌制方向研議。

開發商售電方面,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表示,未與台電簽約者就循市場機制,自由交易;若已簽約但反悔,法律上並沒有設置路障,業者可回歸商務契約的方式與台電談解約,雙方自行「談分手」。

由於台電握有大量綠電,官員表示,台電要不要拿出來賣是現在討論重點,如果決定由台電賣,可能得打造一個交易平台,經濟部已請台電研析並提方案,也就是雙軌制當中的第二軌。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指出,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間,討論了很多情境分析,但都還沒拍板,因為台電希望最終方案可以滿足 4 大條件。

徐造華表示,第一,方案要能照顧到綠電需求者,讓他們不只買的到、方便取得綠電,甚至願意自己興建;第二,綠電開發商包含陸域風力、太陽光電等,各自有不同的發展背景、價格,政府在訂定機制時,得符合公平原則,不能只考量單一能源別或是業者。

第三,綠電交易機制可能影響電價,台電立場是不能因此增加民眾的電費負擔;第四,綠電交易制度將影響未來整體產業發展,初期制度必須經過沙盤推演、審慎評估。

徐造華指出,去年台電收購的綠電達 34 億度,如果要釋出來交易,台電會希望這套交易機制能盡可能滿足上述 4 大條件;台電收購的綠電涵蓋不同能源結構、不同時期取得,背後有非常複雜的價格機制,更需要嚴謹討論。

經濟部官員表示,已要求台電就綠電交易平台規劃方案,但因內容專業、影響範圍極廣,並沒有訂時間要求台電馬上提出,待計畫成形後,標準檢驗局也會參與討論,檢視有沒有符合國際規範;官員最後也說,這些都僅是討論方向,還沒有完全定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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