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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壽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150萬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公布最新裁罰案,中國人壽因違反保險法相關 5 項規定,決定開罰新台幣 150 萬元罰鍰及 4 項糾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指出,根據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第 5 項、行為時保險法第 168 條第 5 項第 8 款規定,中壽辦理保險業務,因違反相關 5 項規定,因此開罰 150 萬元及給予 4 項糾正。

首先,對於要保人(投保人)屬於團體、並以其負責人或員工投保時,未能確實瞭解要保人是否有被授權為被保險人投保、未評估保費來源合法性及留存審核紀錄等事項,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及第 7 條規定不符。

第二,針對該公司董事會討論案內容,與董事自身有「利害關係」,卻未能迴避討論及表決,且該討論事項並沒有提出交易條件不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的證明文件,以供董事會作為決議之參考。同時,也未揭露所有與該件交易之相關事實並列入董事會會議紀錄。

第三,辦理股權投資相關人員利益衝突的防範作業,申報人申報時點,晚於所訂每月申報期限。

第四,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對系統掃描產出的可疑名單,有查證作業未落實情況。

第五,辦理辨識及評估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作業,有資訊系統設計功能不全,因此,未能確實辨識客戶風險,也不利洗錢及資恐風險的控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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