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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資格符合 申請外役監服刑獲准

圖片來源:中央社

前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因圖利罪,遭判刑 4 年 6 個月定讞,已入監服刑 5 個月,日前申請外役監服刑,矯正署邀集外部委員開會審查後,今天決議分發,月底前移至桃園八德外役監獄。

此外,這次申請外役監服刑的收容人,還包含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他因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 2 年定讞,已到台北監獄服刑,他這次為二度申請,但仍然遭否准。

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取業者新台幣 50 萬元政治獻金,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 4 年 6 個月,褫奪公權 4 年,最高法院去年底駁回上訴而全案定讞。

高志鵬於 1 月 10 日向新北地檢署報到後,暫發監台北分監,後來被移到宜蘭監獄服刑,服刑已 5 個月。

法務部矯正署官員指出,只要符合資格的收容人都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至外役監服刑,由獄方完成相關資格審查後,再將資料送交到矯正署,由矯正署邀集外部委員開會審查決議是否分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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