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文策院成立後,可能排擠文化部原有藝文補助資源。文化部今天表示,文策院聚焦文化內容產業的投融資,以國發基金投資帶動民間資金投入,不會排擠藝文獎補助。
行政院昨天核定,第一屆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將由文化部次長丁曉菁卸任次長轉任,文策院第一屆董事會議將在近期召開。
聯合報今天報導,文化部成立行政法人文策院,可能導致排擠文化部原有支持藝術文化的資源。文化部今天發聲明澄清,文策院運作聚焦於文化內容產業的投融資,以國發基金投資帶動民間資金投入,振興市場,「既有藝文獎補助則仍留在文化部內執行、不受影響」。
文化部強調,投融資與獎補助是雙軌併行的不同機制,「成立文策院絕不會排擠藝文獎補助」。
文化部指出,成立文策院是以專業中介組織協助文化產業發展,政府本應依據「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編列預算補助文策院營運,不可能排擠文化部既有公務預算。
此外,文化部表示,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從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 100 億元投資文創產業,投資具可回收性,與運用公務預算補助民間藝術發展性質完全不同,無法類比。況且近 3 年文化部用於藝術發展、文化產業、文化保存的預算,皆持續成長。
文化部以 2019 年度為例,整體預算未減反增,若單看藝術發展司近 4 年的年度預算,2016 年為 22.1 億元, 2017 年 25.4 億元, 2018 年為 26.6 億元, 2019 年為 29.4 億元,若再加計前瞻預算則達 47 億元,預算持續穩定成長。
文化部強調,無論藝術發展或文化產業都是台灣文化發展的重要面向,文化部施政一向以台灣文化整體提升為目標,不可能讓資源互相傾軋排擠。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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