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李姓偵查佐,因與原單位同事相處不睦,竟將 2 同事緝毒用微信帳號洩漏給女藥頭,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對李姓偵查佐聲請簡易判決。
新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偵查隊李姓偵查佐,去年 1 月調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偵查隊,負責查緝毒品等業務。
同年 2 月,李姓偵查佐主動聯絡曾查獲過的陳姓女藥頭,佯稱「我不會抓妳啦」、「剛好可以抓跟妳搶生意的/何樂不為」等語,博取陳女信任,陳女在同年 5 月同意配合辦案,條件是要李姓偵查佐提供先前以「釣魚」方式查獲她涉犯毒品案的警員資料。
李姓偵查佐因為與原任職單位的沈姓、陳姓員警相處不睦,加上為了爭取績效,竟將 2 員警用來緝毒的微信帳號截圖後傳給陳女,並要陳女設法將 2 人踢出不時有毒品交易訊息的微信群組,全案因陳女因他案被逮東窗事發,李姓偵查佐則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
新北地檢署偵訊時,李姓偵查佐坦承洩密,但堅稱「我不會抓妳啦」、「剛好可以抓跟妳搶生意的/何樂不為」僅是博取陳女信任的話術,並非包庇。
新北地檢署根據沈姓、陳姓員警等證詞,認為李姓偵查佐確實是因為同僚間不睦,且為爭取個人績效,難認定有何包庇毒販的情事,新北地檢署偵結,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對李姓偵查佐聲請簡易判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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