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擬以暫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作業反制空服員罷工行動,勞動部今天表示,公司若以員工是否參與罷工而給予不當對待,若有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之虞,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的勞資爭議越演越烈,工會 13 日將發起罷工投票,擬取得罷工權。因應空服員可能罷工,長榮航空宣布,若罷工導致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基於持續營運與恢復競爭能力考量,將暫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作業,直至恢復獲利為止。
對此,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長榮航空公司於空服員工會宣布罷工投票前夕,對員工表達「停年終、不調薪及取消優惠機票」,可能有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規定的疑慮,公司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並拿出最大誠意與工會協商。
勞動部也強調,工會罷工是辛苦的事,若非不得已,沒有工會會輕易選擇罷工,且罷工也不是工會目的,工會最終仍是希望長榮航空公司能正視勞方的聲音與需求。因此,長榮對於工會行使合法罷工權應予尊重而不該介入。
勞動部表示,工會目前正依法進行罷工投票,公司以員工是否參與罷工給予不同對待,如果有工會法第 35 條第 1 項,對於勞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及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之虞,有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部指出,依相關規定,若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裁決決定,確定違法事實時,公司除了將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外,若未依裁決決定書所定期限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者,也將處公司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得按次連續處罰。
對於長榮的反制行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今天出面受訪指出,許多會員看了公告後覺得非常心灰意冷且憤怒,這都可以顯現出來長榮航空不肯面對工會、不肯誠意協商的態度,呼籲長榮航空應停止任何非理性行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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