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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先處理核廢料 再談是否重啟核電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rabedirkwennigsen

核電廠產生的核廢料問題難解,最終處置場至今也仍未定案。環保團體提出反核廢公投,要求先處理眼前的核廢料問題,再來決定核電是否要重啟,正視使用核電的代價。

台灣使用核電時間長達 40 年,但產生的核廢料仍無處可去,只能存放在核電廠及蘭嶼,在核廢料仍無最終處置場前,有人高呼使用核電,擁核團體也提出 2 公投,擬重啟核四並讓核電比例達一定比例。

主張應面對使用核電帶來的高風險與昂貴代價,由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保聯盟等多個民團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出「你是否同意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的公投案,提案連署書數量已達門檻,目前在中選會審查中。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反核廢公投領銜人蔡中岳今天受訪指出,目前全世界都還沒有找到一個可以做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地方,這是使用核電整體的困境,「找了 60 幾年仍找不到好的處置方式」,希望大家在使用核電時可以共同重視核廢料問題。

蔡中岳表示,台灣現在已經有核廢料了,全世界在進行核廢料貯存場的選址作業時,公眾溝通、資訊公開非常重要,但台灣過去的處理都是不做任何溝通,像是蘭嶼、核電廠選址都沒有跟社會溝通,而是在極權政府時期選擇的,這也是核電一直沒有好的處置方式的問題。

蔡中岳指出,台灣目前找不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高放射性核廢料甚至根本還沒立法跟選址,民主國家應做好社會溝通,政府也應開始尋找最終處置場處理核廢料問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言人崔愫欣也呼籲,高放射性核廢料必須貯存 10 萬年以上,否則會對環境有害,在還沒找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不應繼續使用核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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