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為了轉型正義工程所需的真相調查, 3 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政治檔案條例》草案。原訂要進行政院版與尤美女、林俊憲、林昶佐委員版的逐條審查,但面臨國民黨程序杯葛,召委段宜康已宣布今次僅會進行詢答。
「這是法治國家應該走的路」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會前受訪時強調,表示就是為了在還原歷史真相與個資保護之間做出立法規範,所以要制訂此法,絕非僅是政治追殺特定政黨。除陳美伶在場接受質詢外,在國民黨的要求下,文化部次長丁曉菁、人權館館長陳俊宏等也趕赴立院接受備詢。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賴士葆、吳志揚等輪番砲轟此法要「政治追殺」國民黨,以程序發言企圖杯葛逐條審查。經過政黨協商,今次僅進行提案委員、主管機關的報告與詢答,並不會進行逐條審查。
配套促轉條例 《政治檔案條例》協助真相公開
政治檔案條例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配套,也將補強現行《檔案法》對轉型正義相關的不足,獲視為檔案法的特別法。用以加速落實整理及妥善保存,並放寬政治檔案開放應用範圍,朝向全面公開。
依促轉條例的第 18 條第 6 項規定,「政治檔案之徵集、彙整、保存、開放應用、研究及教育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其所指的政治檔案,促轉會定義為包括了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相關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
國民黨主張,政院版草案現在才初次登場,在第一會期時,司法委員會僅討論了尤美女、林俊憲兩個委員版,因此今次應該先有詢答,不該直接進入逐條審查。國民黨又指,此法因檔案局的主管機關是國發局,但國發局屬經濟委員會監督,質疑由司法委員會審理的正當性,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並由司法、教育、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
經過政黨協商,今次僅會進行提案委員、主管機關的報告與詢答,並不會進行逐條審查。司法委員會召委段宜康表示,包括政院版與三個委員的提案,四個案子經立法院院會三次交付給司法委員會,四案同樣將國發會設為主管機關,且過去也沒有任何異議。段宜康會後表示,何時進入逐條審查,還需與黨團討論,但改為聯席審查一事,顯然「不太可能」。
「促轉會要來黨部翻箱倒櫃」國民黨重申擔憂政治追殺
國民黨對法案的內容不滿,包括政治檔案如何定義,不該由促轉會負責定義;與時間點明確訂在二戰結束到金門解嚴,擺明針對國民黨。吳志揚痛批,政治檔案條例將成為「東廠」促轉會打擊異己的武器,沈智慧更擔心未來促轉會可以據此法到國民黨黨部翻箱倒櫃。
面對國民黨疾呼政治追殺,「沒有罰則何來追殺?」民進黨立委鄭運鵬、管碧玲反駁,指出政院版並沒訂定任何罰則,相關罰則將回到各個法律裡面。鄭運鵬指出,政治檔案條例的目的僅是只是要真相公開,作為後代的參考、以古鑑今。管碧玲強調,此法具有急迫性,許多受難者在真相調查、平反的過程,面臨檔案調閱的困難,他也曾經搶救一批差點不經解密就要直接銷毀的軍情資料,的確與時間賽跑中,且學術研究也有需求。
陳美伶:這是法治國家應該走的路
「這是法治國家應該走的路,也是讓政治檔案公允的在陽光下攤開來,這個機制上有設置,大家可以公開討論,絕對沒有他們想像的這樣。」陳美伶表示,「政治檔案條例」是希望歷史真實呈現,讓政治檔案公允的在陽光下攤開來討論,並不是要「政治追殺」。
至於國民黨擔憂法制化後,黨內政治檔案將全部收歸國有,陳美伶解釋,這有一定程序,若屬於政黨或附隨組織範圍,在促轉條例中就已明文規定,經過促轉會審定後,就會移到檔案局做管理,不需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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